关于公布江苏省2008年度城市节水型企业(单位)及江苏省2008年度节水型小区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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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发布时间:2009-12-2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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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概要描述】根据省建委、省计经委、省环保局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转发国家〈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〉、〈节水型企业(单位)目标导则〉和印发〈江苏省省级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〉的通知》(苏建城〔1997〕339号)和《关于印发<江苏省节水型小区考核办法(试行)>和<江苏省节水型小区考核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苏建城〔2006〕72号)要求,各地建设(市政公用、水务)主管部门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(单位)的创建工作,并按照建设部《节
关于公布江苏省2008年度城市节水型企业(单位)及江苏省2008年度节水型小区的通知
【概要描述】根据省建委、省计经委、省环保局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转发国家〈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〉、〈节水型企业(单位)目标导则〉和印发〈江苏省省级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〉的通知》(苏建城〔1997〕339号)和《关于印发<江苏省节水型小区考核办法(试行)>和<江苏省节水型小区考核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苏建城〔2006〕72号)要求,各地建设(市政公用、水务)主管部门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(单位)的创建工作,并按照建设部《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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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省辖市建设局(建委)、市政公用局:
根据省建委、省计经委、省环保局联合印发的《关于转发国家〈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〉、〈节水型企业(单位)目标导则〉和印发〈江苏省省级节水型城市目标导则〉的通知》(苏建城〔1997〕339号)和《关于印发<江苏省节水型小区考核办法(试行)>和<江苏省节水型小区考核标准(试行)>的通知》(苏建城〔2006〕72号)要求,各地建设(市政公用、水务)主管部门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(单位)的创建工作,并按照建设部《节水型企业(单位)目标导则》,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了考核验收,向我厅报送了申报材料。
经我厅组织审查和现场抽查,认为南京大学(鼓楼校区)等83家企业(单位)达到建设部《节水型企业(单位)目标导则》的要求、南京石城家园小区等117个小区达到《江苏省节水型小区考核标准(试行)》的要求,现将达标的企业(单位)和小区名单予以公布。
希望各地建设(市政公用、水务)主管部门对获得“节水型企业(单位)”和“江苏省节水型小区”称号的单位加强监管,充分发挥其在开展资源节约和创建工作中的示范引导作用,推动本地区城市节水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,为创建节水型城市奠定基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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